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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12-20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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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长安监议字〔2016〕2号                签发人:张意海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代拟稿)

尊敬的翁连海、袁敬伟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参与。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入FMEA模式构建长春市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二条建议中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信息专干培训的回复: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防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列为我市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15年,我市被国务院安委会列为全国体系建设试点地区,长春市更是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防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当中,并将其作为长春市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领导,抽调专业人员,专职开展工作,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在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2016年,我市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到民生工程,促民生,保平安,助发展,全面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和学习,2015年6月1日,在绿园、双阳、经开及农安四个试点县区试运行的基础上,我市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在全市全面投入运行,该平台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生产经营单位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为核心,包含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管理、网格化管理、分类分级管理、自查自报、统计分析等共18个功能模块,配套研发了便携式智能手机的移动终端软件(APP),收录了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利用安全隐患“大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功能,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和技术保障,实现了全市范围的数据信息共建与共享,形成了多元化整合、数字化搭建、网络化联动的格局。通过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首次摸清了全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并将其全部纳入综合监管平台系统,依据《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对其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托平台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实现安全监管“大数据”的对接和共享。目前,我市134,315家(截止2016年5月8日)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到系统平台当中,我市规上、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实现了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实行自查自报。目前,全市企业上报率(月报)平均达到60%以上,全市已经有249,275条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过平台进行了报送,整改率90.5%。全市共设立了4,298名网格管理人员,4,451名各级各类政府监管人员,真正实现了安全监管“四级五覆盖”。

  为了全面推广应用综合监管平台,切实发挥其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2015年初,市安办已组织28410人(含企业端和管理端)开展综合监管平台操作培训。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长春市政府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置安全生产信息专干的意见》,全市拟招安全生产信息专干691人,目前已招聘671人,已上岗671人,市安办于2015年12月28日开始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信息专干、网格长、网格员及政府管理端用户2014人进行系统操作培训,有效解决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和省安委会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长春市安全发展战略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任务安排,我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13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直接投入1200余万元用于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其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安全生产Web地图标注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系统、行政执法系统、OA办公系统等得到了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目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一期已建成使用,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工程也已竣工,应急指挥大厅已经初步具备隐患排查治理及网格化展示、多功能会议、宣传培训等多项功能;“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二期和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平台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按照设计预期,拟建成的防控体系综合监管平台最终将成为集指挥调度、重大危险源视频实时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暨“网格化”综合监管、远程会商、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同时,依托该平台整合此前开发的OA办公系统和各业务系统,构建完整的长春市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为长春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添砖加瓦,为全市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二、关于第三条建议的回复:2013年,长春市被列为国家第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市安办结合长春市安全生产现状,聘请了国家、省、市相关专家,经过多次征求属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科学制定了《长春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规划》,规划遵循了以下四个工作途径:1.以城市安全生产为规划主线。重点规划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2.以城市公共安全为规划辅线。重点选择风险突出的城市公共安全开展规划,包括城市生命线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城市消防、公共交通安全以及社区安全等;3.以实施城市安全建设重点工程为抓手。围绕上述规划思路,确定若干重点建设工程,通过重点工程的建设,以点带面,促进整个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4.以实现城市现代高效信息化管理平台为落脚点。依托安全生产现有通信资源及信息系统,整合现有资源,利用现代通信、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努力构建集安全监管、隐患排查、隐患预警、安全调度、远程信息监控、信息发布、视频会议、救灾指导和安全培训为一体的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以九项主要工作和十项重点建设工程为引领,涵盖了长春市安全生产各个领域。现长春市创城工作已全面展开,结合创城规划,市安办又制定下发了长春市创城实施方案和创城目标任务分解表以及自考自评标准,将创城规划中的九项主要任务和十项重点建设工程落实到了各属地、各部门,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长春市创城领导小组,定期督察检查各级各部门创城工作完成情况,各级各部门也高度重视创城工作,相应成立了创城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创城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任务落实到了具体人,并列出了时间表,确保2017年年底,完成长春市创城工作。

  三、关于对第五条建议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的回复:一直以来,不论是从安委会的层面还是从安监局角度,都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摆在前列,写入安委会的会议议题,纳入局党组的议事日程。一是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资金方面的投入,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及媒体,广泛深入的开展好宣传工作。二是通过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契机,发动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力量来稿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利用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路、主题出租车队、主题公交车线路等主题安全文化宣传和建设不断地提升广大民众安全意识。三是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安委会办公室专门设立了宣传教育处,把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集中、系统、有效地开展好。

  长春市安监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