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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委员
第278号提案的回复

时间:2021-07-30 09:35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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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给企业减负的建议》议案已收悉。经与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沟通,我局负责承办提案明确承办内容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处室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结合我市实际,深入研究、认真部署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要求企业做一些“三同时”等文件,不菲的价格确实给企业增加了严重的负担。”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一项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减少企业损失的根本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作了具体规定。

  2.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是以小投入换取大利益。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三同时”程序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实需要一定的投入,但对比事故损失、人员伤亡,企业社会效益损失而言,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最大限度发挥安全投入效用,减少事故的发生,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针对您提出的“给企业一定的空间,一些“面子”上的文件能少做的,少做;能不做的,不做。”

  1.“三同时”文件是证明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金字招牌。要求企业提供“三同时”书面文件,即能够减轻监管执法的难度、提高工作效率,执法人员不用对企业的每一个安全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也能大幅度减轻企业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工作量,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如果“三同时”文件不是有资质的安评机制出具的,其专业权威就无法得到认可,执法部门也就不能把它作为认定企业有安全保障能力的依据。为了保证安评文件的不是“面子”文件,法律规定谁编写文件、谁对其负责。从今年5月20日开始,全国正在开展为期8个月的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所有法定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机构全覆盖排查,坚决打击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并研究制定切断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与企业违法利益关联的治本举措。

  2.正在通过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来减轻企业的负担。市委、市政府推进的“放管服”改革,三管齐下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100%“最多只跑一次”,15个审批事项实现材料压缩、时限压缩,28个需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改为内部核验,企业不需再提交文件材料,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针对您提出的“增加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走访,实际了解企业情况,针对企业实际遇到的困难进行精准帮扶。”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为解决企业不懂如何科学监管、如何处理隐患、如何风险管控等实际问题,我在2019年开展了专家服务培训活动,2020又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专家服务回头看行动采用“市县两级+行管部门+专家”的模式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展隐患排查整改,全年查出的70804项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

  2.深入企业,纾困解难。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助力万户企业发展三年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有针对性地做好30户包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工作,先后开展了4轮集中走访工作,深入企业达150余人100余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送政策、传信息、解难题,转发各类惠企政策、培训及活动信息共50余条,摸排企业问题困难共15个,已全部通过“政企通”平台办结,办结率100%。局第一助企工作队及时为2户包保企业协调解决2件棘手问题企业我局送来感谢锦旗今后我将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和实际检查中发现的情况,积极主动的针对企业实际遇到的困难进行精准帮扶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秦延荣 联系电话:8877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