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8年 第4号
关于九台区浴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要求,我局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评审组依据《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对九台区浴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打分,企业最终评审得分73.14分,达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要求的70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条件,现予以公告。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