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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09 14:06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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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长春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理念先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召开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创新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推进急用先学、专业深学、领导领学、专家讲学、全员都学“五学”和法律、法规、规章加规范标准、政策规定的“3+2”学法创新模式,落实领导干部率先学法制度,推动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领域其他法律法规落实落地。2022年度我局完成会前学法部署和安排共计11次。

  (二)推进法治建设,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规定,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我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被收录到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汇编中,报告中体现了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执法普法等重要工作内容。

  (三)监管协同发力,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职责

  2022年,我局相继开展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演练,线上线下监管协同发力、监管服务同步跟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煤矿方面,组织实施专家驻矿、干部驻矿行动,实现24小时监管“在线”。开展冲击地压、煤与二氧化碳突出、自然发火等重大灾害治理,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龙家堡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非煤矿山方面,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完成二级标准化创建2处、三级标准化创建4处。危化品方面,在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部实行企业负责人24小时驻企,监管人员责任包保;聘请化工领域资深专家,对全市44户化工企业进行了系统把脉会诊。工贸方面,在宽城、德惠召开全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现场会,加强对基层培训指导。实施标准化创建正向激励,有50户企业完成达标创建。组织开展“百日清零行动”, 全市4户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117户粉尘涉爆企业全部实现隐患清零。防灾减灾方面,编制修订全市《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20个市级应急预案,完成应急演练6848场。将防汛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会商研判、预测预警、巡堤查险、抢险救援,实现全市安全度汛。严格落实逐级包保措施,持续开展“战役式”禁火活动,实现全年森林无火灾。新建地震观测台站15个、宏观观测网点95个,79处避难场所实现可视化管理。市防震减灾科普馆被中国地震局认定为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市地震局测震、地电观测资料在2022年吉林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

  (四)规范执法程序,开展全市执法案卷考评

  开展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工作,从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考评,针对案卷装订不规范、缺少程序要件、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不全面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指导其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定期调度统计全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情况,结合检查、处罚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多个数据,对“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警示通报。制发《违规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其他应急管理行政行为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度,全市共计检查企业3590次,处罚企业373次,处罚金额1302.97万元,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五)防控决策风险,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制发的《长春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长春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长春市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程序规定》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于需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长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长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经局内合法性审查后上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确保合法依规,严格涉法事项审查

  对省应急厅及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征求应急管理部门的14份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认真研究并按时反馈意见建议。对局内的33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针对证据不全面及笔录问询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全局查办的6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对局内的43份涉法合同及拟在局网站公示的1791件宣传事项,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依规。

  (七)强化业务理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按照市委宣传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频讲座,特别邀请了吉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三级调研员毕海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全局干部职工通过现场或在线方式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既往培训人员基础上新增参训人员29人,做到了应训尽训、不落一人,完成了线上学习、在线考试、考核发证等一些列工作。2022年度,我局共计取证143人。

  (八)激发创新活力,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计划融入到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推动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制作《危险作业 专人管理》等主题宣传片,通过动漫方式切实增强企业法人及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与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识牢固于心。持续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楼宇、进单元、进电梯新“五进”。依托长春应急新媒体矩阵,高频推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和警示提示,多角度全方面扩大安全生产领域普法宣传覆盖面。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635条,浏览量约19.1万次;短视频平台共发布视频889个,浏览量约184.9万次。

  (九)落实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

  按照省检察院、省安委办关于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联合市检察院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十)优化服务方式,对标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按照国务院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要求,我局在全省9市(州)率先推行“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承诺制,全面推行一张表申请、一站式审批、一日内发证。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针对规定事项实行“马上办”及“网上办”,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行政执法处罚工作上,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年共计完成“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任务16项,“部门内检查”工作任务51项,从根本上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双公示上报工作,切实做到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全面归集和依法公开。结合省厅制发的《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及全市安全生产大形势,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单位因客观因素造成的停产停业影响,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充分对标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22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力度不够、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明年,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定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建设

  增强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局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执法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执法体系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安全生产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装订成册,形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具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助力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四)加大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案卷考评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干部+专家”方式,定期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不断优化提升执法效能。

  (五)严格事项审查,规避法律风险

  对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采购招投标文书等涉法事项,会同法律顾问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建议,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对每一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六)开展普法教育,弘扬法治理念

  按照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各级有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的要求,围绕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持续组织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借助长春应急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警示教育的宣传广度,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素质。

  (七)强化信用监管,加快信用建设

  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要求,加大对典型事故、违法行为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认真做好“双公示”、 信用修复、信用承诺等信息报送工作。

  (八)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的考核发证服务。实施应急安全专家服务基层助力城市安全计划,组织专家定期到街道、社区开展实地排查、公益宣传、咨询讲解等服务,不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发展。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联系人:王思斯  联系电话:8877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