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6年 第1号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现依法注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长春市颉安矿业有限公司等14个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附件注销非煤矿矿山企业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