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水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市级相关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相关灾害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承担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中央划拨和省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