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査工作。负责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制度制定、公文处理、信息编发、文字综合和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拟订及考核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