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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11.06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2-08-11 10:40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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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6日9时29分许,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鹿乡村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过火面积144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820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形成《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11.0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7月12日,市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2022年6月29日,市安委办组织对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11.06”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由市应急局任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及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要求,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听取了双阳区政府、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双阳区鹿乡镇政府和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了对事故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有关政府、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情况,事故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2021年8月9日,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作出(长)应急罚〔2021〕12、13号行政处罚决定,对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陆拾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彦光作出处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均已缴纳。

  (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2021年10月29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0112刑初字第186号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毛晨航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胡利宏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许彦光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三)公职人员处理落实情况。2021年5月25日,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分别作出关于给予王柏军记大过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16号),关于给予王宏伟同志记大过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17号),关于给予雷雨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18号),关于给予张铁军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19号),关于给予高海朋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21号),关于给予王少允同志记过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22号),关于给予胡晶波记大过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23号),关于给予李冰同志记大过处分的决定(长监审〔2021〕24号)。2021年7月23日,长春市纪委监委对朱君宝、刘福强、于鹏进行诫勉谈话。

  (四)其他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9月2日向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告知书,于2021年9月8日作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确认书。2022年6月10日,双阳区鹿乡镇政府对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行为作出《关于长春世鹿集团工厂化栽培黏玉米冷冻项目设施农用地撤销备案通知书》,现事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并恢复原地貌。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同时在事故易发场所和重点岗位设置了警示标识,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通过一系列举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双阳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21年以来,共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方案等文件20个,专项应急预案3个,部门预案4个,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5次,下发提示函76次,下发警示通报18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12次。深入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自建房大清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12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5户,发现隐患问题68项,下达整改通知72份。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监管方面,召开了全区园艺特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园艺特产,特别是棚室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对乡镇进行培训和指导;对全区13宗已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查制度、查手续、查隐患和查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导;强化与乡镇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乡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双阳区鹿乡镇政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将全镇企业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为三级(一级企业49户、二级企业14户、三级企业803户),实施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镇区商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冬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镇域内689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646项,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方面,合理配置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和布局,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对设施用地备案、建设和运营,实行全过监管,确保项目用地手续齐备。会同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315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并利用吉林融媒、双阳融媒、鹿城鹿音等平台,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四)双阳区政府。事故发生后,及时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长春市双阳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演练、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五大方面26项任务,并成立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推进办公室主任,其他区级领导牵头组成8个协调督导组,分战线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落实区级部门、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管控职责,共出动监管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5户,发现问题隐患2777项;加大对“三违”、漏排隐患、未经审批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共处罚立案15件,罚款35万元,关停取缔6户;举办各类安全培训568场次,培训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9500余人次;修订完善各类预案383份,开展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544次,参与人数8000余人次;组成2个督察组,共督查8个乡镇(街)、22个行业部门、70个村(社区)、285户企业,发现问题350个,印发督查专报40期。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扭转了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评估总体情况

  “11.06”事故发生后,双阳区委区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演练、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控职责,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以设施农用地使用为重点,强化对在建项目的监管。鹿乡镇政府不断强化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和设施农业项目的全程监管,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加大打击力度。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发现,事故报告要求的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对企业现场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彻底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属地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属地责任,要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11.06”较大火灾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