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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2-09-14 13:48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处(调査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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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5日16时40分许,位于长春市德惠市布海镇十三家子村的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对种猪繁育基地污水处理站1#好氧池进行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形成《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9月23日,市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2022年8月17日,市安委办组织对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由市应急局任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和市畜牧局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要求,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听取了德惠市政府、德惠市畜牧局、德惠市布海镇政府和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了对事故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有关政府、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情况,事故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2021年10月18日,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作出(长)应急罚〔2021〕21、22号行政处罚决定,对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人民币伍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琳作出处人民币叁万零肆佰陆拾捌元捌角捌分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均已缴纳。

  (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李韦澄为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出资人),其作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疏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年10月11日,德惠市公安局作出德公(22018328)立字〔2021〕1049号立案决定书,决定对“20210615德惠市‘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侦查。后经德惠市公安局调查取证和2022年1月5日疑难案件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认定王琳为事故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1月5日,德惠市公安局作出德公(2018328)取保字〔2022〕3号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王琳取保候审,期限从2022年1月5日起算。现该案已移送起诉。

  (三)公职人员处理落实情况。2021年12月3日,德惠市监察委员会分别作出关于给予王兆辉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德监审〔2021〕85号),关于给予陈功明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德监审〔2021〕87号),关于给予郭显利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德监审〔2021〕89号),关于给予赵世东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德监审〔2021〕91号),关于给予李文才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德监审〔2021〕93号),关于给予吕彦川政务记大过处分的决定(德监审〔2021〕95号)。2021年10月21日,德惠市纪委对曹玉宝作出德纪诫字[2021]10号诫勉谈话决定书。长春市纪委监委对牟兆彬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其他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3日向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告知书,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确认书。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要求,德惠市畜牧业局和布海镇政府向德惠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德惠市政府向长春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明确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开展了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事发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要求,设立了警示标识,安装了通风和报警联动安全设施设备。开展了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给从业人员配备了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开展了两次H2S(硫化氢)气体中毒应急救援演练。

  (二)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对本部门和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划分,明确了畜牧局主抓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负责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畜牧局对乡镇进行行业指导。编制了202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了畜牧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主管科室牵头抓总,各站所等协同配合的全系统抓安全生产格局。对634户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台账,对排查出的2998个隐患问题,跟踪企业落实整改。制定下发了畜牧行业领域有限空间、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和养殖企业安全生产模板,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警示标识和台账范本。

  (三)布海镇政府制定了镇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包保责任。建立了从镇党委书记、镇长、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到村书记(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对辖区企业进行了梳理,建立了辖区企业台账。开展了全镇畜牧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企业91户,有限空间41处,发现隐患问题25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了消防安全、养老机构、校园安全等8个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消防重点场所、燃气商户等单位56户,发现隐患问题4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德惠市政府。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书记、市长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市级领导对分管领域、包保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定期研究部署,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制定下发《德惠市有限空间作业防中毒窒息整治工作方案》,共排查有限空间作业企业771户,建立了监管台账。制定下发《德惠市畜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德惠市畜牧领域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累计排查畜牧企业3847户,排查隐患问题7743个。制定下发《德惠市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全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畜牧领域、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攻坚”行动。制定下发《德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不断夯实各类工作举措,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德惠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评估总体情况

  从本次评估情况来看,德惠市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了有限空间和畜牧领域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提级为“全年攻坚行动”,把攻坚任务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德惠市畜牧局建立行业和属地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开展了畜牧领域有限空间排查整治,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模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台账模板,强化对行业领域企业的服务指导。布海镇政府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五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作业现场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评估发现,事故报告要求的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二)全面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长春市佳龙牧业有限责任公司“6.15”较大中毒   

 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