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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30期 成功转移不明危险物品 确保防汛大堤安全

时间:2010-08-06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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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13时许,德惠市朝阳乡学安村三社抗洪防汛期间发现不明物品,且一袋物品遇水后发生了燃烧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德惠市政府当即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市相关部门。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市安监局郑光宇副局长、省安监局危化处王工一处长立即前往德惠与相关部门一同研究解决办法。由于该物品成分、性质一时难以确定,经当地政府研究决定,暂将剩余四袋物品密闭封存后就地高处存放,并设专人24小时看护。

8月4日晚17时,按照市长崔杰关于妥善处置德惠市朝阳乡不明危险物品,确保防洪大堤安全的指示,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中发同志紧急协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刑警支队,迅速展开危险物品转移行动,并带领危化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连夜冒雨赶往德惠市。21时30分,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三方人员抵达德惠,与德惠市政府和德惠市安监局、公安局相关领导会合,成立临时工作组。张中发局长连夜组织召开碰头会,研究制定转移方案。考虑夜黑雨大,水面无灯,如乘船过江搬运危险物品,人车安全很难保证等因素,工作组决定就地休息待天明行动。

8月5日早,工作组到达德惠市朝阳乡,与驻地抗洪防汛总指挥德惠市副市长赵文波会合,再次推敲转移方案。9点35分,工作组即将开展转移行动之际,接到消息:省安监局已查找到不明物品所属厂家,并通知该单位领导带领相关专家即刻赶来处置。工作组决定原地待命,等候厂家来人处置。13点40分,工作组接应厂家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乘船前往物品存放地进行转移。14点50分,危险物品随船只安全返回,并于当晚19点30分安全抵达该厂。至此,险情彻底排除,堤坝安全得到保证,转移任务圆满完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刘健、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力、德惠市公安局政委李炜、安监局局长王立友及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危险物品转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