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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专刊 2013年第4期

时间:2013-02-05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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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要  目

[要闻简报]

·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积极开展督查检查行动

·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闻简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

积极开展督查检查行动

    第一督查组  1月29日,市安监局都效军副局长带队对九台市营城矿业公司进行检查。督查组认真按照督查方案内容逐项逐条检查,并深入到井下-800米水平对该矿岩石开拓工作面、暗井绞车房、斜井绞车道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共发现4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督查组要求:一要深刻吸取桦甸夹皮沟金矿事故教训,立刻对井下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测,采掘机械化推广的同时要时刻注意机电设备安全;二是春节即将来临,煤矿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排好节日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下井等工作。

第二督查组  1月29日,市工信局马长山副局长带队对吉林亚泰超市、乐天玛特超市、长春农博园、长春欧亚临河街店进行现场督查,通过督查检查反映出我市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有了较大的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大为改观。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四家企业全部是商业性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存在不规范。如电器设备、线路等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请专业部门进行指导和规范管理。二是需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从条件上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三是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大人员投入,疏导密集场所人员,防止挤踏事故的发生。针对上述问题督导组现场对四家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第七督查组  1月29日,市商务局王淑云巡视员带队抽检了国商百货站前店、长春书城、长客隆市场等商贸流通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督查组督查检查发现长春书城防火卷帘门下摆放图书的问题,当即给予指出,并提出明确要求。此类严重隐患问题,必须立即纠正,要形成书面纠正措施和保证措施。商贸流通领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有效防范、有效防控商贸流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道区  通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月28日至2月1日,二道区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等辖区内的重点企业、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督导和排查。共检查企业63户,排查隐患53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在检查排查的过程中安监局检查28户企业,提出警告13次;建设局检查6户企业,提出警告2次;质监局检查了9户企业,提出警告1次;消防大队检查19户企业,提出警告11次;交警大队共提出警告26次。通过督导排查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了不安全的因素,确保二道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高新区  1月26日组织召开了2013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培训班。会上重点讲解《吉林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的安全距离、安全设备、进货渠道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零售网点企业要合法经营,依规经营,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管委会副主任石威于1月29日带领检查组对一汽富维东阳有限公司、肯联英利(长春)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情况及企业员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等情况。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市交通局  为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确保旅客安全出行,放心返乡,进一步加强了对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道路运输执法大队采取多种方式对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跑线黑车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针对各客运站附近存在的跑线黑车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加重处罚。

市交警支队  为了保障春运期间全市各大商圈和客流量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警务安全,加大警力投入,全员参战,一周来共出动警力4495人次,警车972台次,出动夜勤三次,走访排查客货车企业54家,登记检查7座客车5487台次、校车103辆,危化品车辆78辆、客运旅游车辆2440台次、货运车辆2906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802件,客车超员7件,货车超载89件,酒后驾驶16件,驾驶车辆准驾车型不符9件,非客车违法载人49件,滞留车辆68台。我市强大的严管氛围有力地保证了“打非治违”行动及“春运”的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修  锐

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管企业。

(共印1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