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长文广新发〔2015〕48号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暨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为深刻汲取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决定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文广新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8月25日
全市文广新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安委字〔2015〕16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长安委字〔2015〕17号)和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暨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教训,在进一步抓好“夏季攻坚”成果巩固和总结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文广新系统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网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年底前全市文广新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是全市范围内所有网吧、歌舞厅、KTV、电玩城、演出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剧场、影剧院、展览馆、陈列馆、博物馆等文化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二是全市大型文化活动、演出活动、文化会事活动;
三是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和播出、传输;
四是全市出版物集中销售场所、印刷企业;
五是全市文广新系统在建工程;
六是文物市场及文物保护单位;
七是全市各级文广新系统行政机关、相关各直属单位。
三、组织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由崔永泉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
崔永泉局长负责全系统行业的总体指挥调度,设置六个专项行动检查督查巡视暗访工作组,按职责分工抓好“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第一组 张清秀副局长分管战线
组 长:张清秀
组 员:金俊全 马艳红 董 洁
分管范围:
1.全市范围内电影发行放映市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影剧院、出版物销售场所、印刷企业、农家书屋;
2.中国长春电影节办公室、长春市春城剧场、长春市东盛影剧院、长春市长春游乐宫;
3.局机关分管处室。
第二组 曲笑副局长分管战线
组 长:曲 笑
组 员:朱向阳 韩铭飞
分管范围:
1.全市范围内图书馆、文化馆(站)、大型文化活动、演出活动、文化会事活动;
2.长春市图书馆、长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长春市文化科技研究所、长春市艺术研究所、长春市演艺集团;
3.局机关分管处室。
第三组 刘红宇副局长分管战线
组 长:刘红宇
组 员:王 欣
分管范围:
1.全市范围内文物市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陈列馆、博物馆;
2.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长春市文庙博物馆;
3.局机关分管处室。
第四组 贾 哲副局长分管战线
组 长:贾 哲
组 员:左 扬
分管范围:
1.全市范围内的文广新系统在建基建工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播控机房、发射机房、发射塔等广播电视设施;
2.长春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3.局机关分管处室。
第五组 王 立副书记分管战线
组 长:王 立
组 员:李冬梅 王 森 王金印
分管范围:
局机关分管处室。
第六组 于显民巡视员分管战线
组 长:于显民
组 员:杨青宇 吴洪波 于启莹 何大光
分管范围:
1.全市范围内网吧、歌舞厅、KTV、电玩城、演出场所等文化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2.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市文化系统幼儿园;
3.局机关分管处室。
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公共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长文广新发〔2012〕6号)文件要求的三级管理模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责任落实。参照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分工作方式切实抓好“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四、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安全监管机制
1.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贯彻执行。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宣贯文件精神,督促企业逐条落实、责任到位等。
2.抓安全生产监管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长春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总体部署和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责任主体,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四一一”社会监督公示制度明确的“四个责任人”是否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要求落实与企业100%签字背书、定期检查和督查指导等监管责任;12月底前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是否能在本单位全面运行等。
3.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根据所分管的战线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强检查部署,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等。
4.抓安全生产巡视督查与暗访。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的巡视督查与暗访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巡视督查与暗访计划和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巡视督查暗访和执法行动等。
(二)突出抓好法规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1.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的贯彻落实。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结合本地区、所管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并限期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等。
2.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整治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兼并重组企业是否做到真停、关死和达标,是否存在明停暗开、关而不死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
3.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任务推进。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5〕5号)和《吉林省文化厅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方案》(吉文发〔2014〕289号)、《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方案》(吉机发2023号)文件的规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全面推进落实。
(三)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1.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点整治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格监管签字确认制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夏季攻坚”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等。
2.抓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监管。重点整治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和所管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有备案、有台账、有检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等。
3.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相关的领导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配套制度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等。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1.抓好全市文广新系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化活动、出版物集中销售场所、印刷劳动密集型企业、剧场影剧院、电影院、文化系统在建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幼儿园、博物馆等和各级文广新系统行政机关、相关各直属单位等场所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部门检查和监管督查活动;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以及大型文体娱乐活动和商演等场所违规使用粉尘等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关闭。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集中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应急演练,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2.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治理常态检查制度落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相关信息在上报市安委会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同时,同时上报市文广新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抓好全市文广新系统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施工工地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以预防坍塌、火灾、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监督施工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抓好公务用车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尤其是行政执法车辆、通勤班车、网络巡查维护车辆、图书配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要为车辆配置灭火器,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坚决杜绝使用公车出游、购物、走亲访友及其他公车私用问题的发生。
(五)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不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1.抓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各级各领域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要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全员学习培训;企事业单位要做到所有员工全部经过培训,人人考试合格,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和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做到逐人培训合格。
2.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要按照《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文广新系统各单位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
3.抓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激励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办结工作措施;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案例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
各级文广新(文体局)系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指导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密分工、严格标准、严肃责任,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条逐项造册登记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的整改治理闭环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本级行业管理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派出巡视、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行业领域各单位自查自纠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和不按规定及时报送隐患治理情况的企事业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
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均要成立检查组,对本辖区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下级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巡视暗访等工作。对督查检查、巡视暗访发现和群众举报揭发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取缔关闭等强制措施;对企业隐患排查弄虚作假、整改治理欺上瞒下,特别是明知存在危险隐患仍旧冒险组织生产、经营和建设,阻扰执法检查和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上限处罚。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切实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质量认真总结评估,认真开展“回头看”,要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通报曝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水平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要严格标准质量。市文广新局成立5个督导组近期将对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安全大检查和“秋冬会战”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巡视组也将不间断深入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巡视抽查,各地也要按照省、市里的做法,层层开展督查检查、巡视暗访,确保工作和责任落实。
四要强化信息报送。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管控,及时掌握和准确反馈行动期间各阶段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和信息报送,并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上报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一是8月30日前,书面报备本地区、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
二是每周四报送本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检查台账(电子版)。
三是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电子版)。
四是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全面情况总结(含电子版)。每周四、每月23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时附《长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5)。
联系人:张立武,电话:88462006,邮箱:723340561@qq.com
附件:1.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4.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台账)
5.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调度表
6.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崔永泉
副组长:张清秀 曲 笑 刘红宇 贾 哲 王 立 于显民 王柏秋
成 员:杨青宇 李冬梅 左 扬 吴洪波 朱向阳 于启莹 韩铭飞
王 欣 马艳红 金俊全 董 洁 何大光 王 森
王金印 陶 玲 魏 兰 马 骉 孙艳秋 岳丽萍 刘福强
杨丹丽 耿淑环 蔡亚民 刘玉才 刘 峰 董 睿
袁 满 高学东 孟 涛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于显民
副主任:杨青宇 李 镇
成 员:张立武 李玉梅 邱永军 邹晓芳
附件2: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单 位 名 称 |
分管领导 |
主管处室 (负责人) |
责任人 |
备注 |
长春市图书馆 |
曲 笑 |
公共文化处 (朱向阳) |
谢 群 |
|
长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
曲 笑 |
公共文化处 (朱向阳) |
尹振安 |
|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
曲 笑 |
公共文化处 (朱向阳) |
吴 疆 |
|
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 |
曲 笑 |
公共文化处 (朱向阳) |
黄海月 |
|
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
刘红宇 |
文物保护处 (王 欣) |
云 莉 |
|
长春市艺术研究所 |
曲 笑 |
艺术处 (韩铭飞) |
李 滨 |
|
长春市文化科技研究所 |
曲 笑 |
艺术处 (韩铭飞) |
张明军 |
|
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于显民 |
文化市场管理处 (于启莹) |
朱富钢 |
|
长春市文化系统幼儿园 |
于显民 |
办公室 (杨青宇) |
赵皖槑 |
|
长春话剧院 |
曲 笑 |
艺术处 (韩铭飞) |
李 威 |
|
长春评剧院 |
曲 笑 |
艺术处 (韩铭飞) |
王丽辉 |
|
长春市杂技团 |
曲 笑 |
艺术处 (韩铭飞) |
付跃进 |
|
长春市文庙博物馆 |
刘红宇 |
博物馆处 |
邵金波 |
|
长春市长春游乐宫 |
张清秀 |
广电宣传管理处 (金俊全) |
薛凤春 |
|
长春市春城剧场 |
张清秀 |
广电宣传管理处 (金俊全) |
李益群 |
|
长春市东盛影剧院 |
张清秀 |
广电宣传管理处 (金俊全) |
刘喜来 |
|
中国长春电影节办公室 |
张清秀 |
广电宣传管理处 (金俊全) |
周 慧 |
|
长春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
贾 哲 |
科技与产业发展处 |
朱印增 |
附件3: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部门 |
主要领导 |
分管领导 |
主管科室 (责任人) |
备注 |
朝阳区文体局 |
陶 玲 |
陶 玲 |
综合执法大队 (魏 来) |
|
南关区文体局 |
魏 兰 |
栾冬辉 |
综合执法大队 (马利民) |
|
宽城区文体局 |
马 骉 |
朱玉洁 |
综合执法大队 (姜 可) |
|
二道区文体局 |
孙艳秋 |
李春波 |
综合执法大队 (文春怀) |
|
绿园区文体局 |
岳丽萍 |
孙玉波 |
综合执法大队 (李 欣) |
|
双阳区文广新局 |
刘福强 |
李兆敏 |
综合执法大队 (李 伟) |
|
九台区文广新局 |
杨丹丽 |
费 省 |
综合执法大队 (孟德富) |
|
榆树市文广新局 |
耿淑环 |
薛洪福 |
综合执法大队 (靖红艳) |
|
农安县文体局 |
蔡亚民 |
李新建 |
稽查大队 (李占国) |
|
德惠市文广新局 |
刘玉才 |
姜继新 |
综合执法大队 (于国太) |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
刘 峰 |
刘 峰 |
稽查大队 (陈 刚) |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
董 睿 |
黄 玮 |
稽查大队 (张洪波) |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
袁 满 |
赵营营 |
稽查大队 (刘 岩) |
|
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
高学东 |
张东芬 |
稽查大队 (张宏伟) |
|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
孟 涛 |
孟 涛 |
办公室 (姜丽敏) |
附件4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台账)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排查时间 |
存在安全隐患 |
采取措施 |
排查人 |
备注 |
各县(市)区行业行政主管 单 位(盖章): 长春市文广新系统行业行政主管 处 室(盖章):
各县(市)区行业行政主管负责人(签字): 长春市文广新系统行业行政处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5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领导检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检查次数 |
|||
具体情况 |
||||
排查治理事故 隐患情况 |
企(事)业单位总数(家) |
排查企事业单位数(家) |
||
排查一般事故隐患(项) |
已整改事故隐患(项) |
|||
市级挂牌督办(项) |
已摘牌(项) |
|||
县(区)级挂牌(项) |
已摘牌(项) |
|||
安全生产执法 情况 |
关闭企事业单位(家) |
下达执法文书(份) |
||
停业整顿(家) |
罚款金额(万元) |
|||
安全生产督查巡视(暗访)情况 |
督查巡视(暗访) 企事业单位(家) |
处置措施 |
||
发现重大安全 生产问题(项) |
||||
要求:1.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和各级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要认真填写此表,并 于分别于每周四、每月23日前向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 2.统计数据以每周数据为准。
|
附件6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QQ/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