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市旅游局局长 曲笑
2016年,长春市旅游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首要任务”理念,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市旅游安全形势保持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长春市旅游局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加强组织管理,细化责任目标,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强大基础。
(一)组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旅游发展,安全第一。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统筹协调,全面指导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保证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离不开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今年,市旅游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及《吉林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39号),制定了《长春市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长府办发【2016】30号)。该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并对旅游市场监管的主要任务、监管机制、保障措施做了规定。年初,市旅游局与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签订2016年度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旅行社安全经营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证生产经营安全,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市旅游局还依据《安全生产法》、《长春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长安委字【2016】15号)等法规和文件,制定了《长春市旅游行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旅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及安委会要求,我局积极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二是落实重大隐患排查和重大活动备案制度;三是建立旅游安全考核与奖惩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节假日等非常时期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旅游安全宣传和教育,是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保证。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一全局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根据旅游行业生产特点,我局紧紧抓住“安全”这一主题,把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旅游形象的重要抓手。遵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要求,多次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落实重大节假日旅游安全生产任务,增强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旅游安全责任意识。
(二)加大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2016年,市旅游局多次组织旅游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培训来提高从业人员旅游安全工作水平。4月份,市旅游局组织召开了旅游短线同业(涉及旅游用车)会议;6月份组织召开了“长春星级饭店旅游安全现场交流会暨消防安全培训会”;7月份组织召开了“长春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培训会暨旅游景区安全现场交流会”;国庆节前,组织召开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加强旅游安全专题会议。12月份组织开展了滑雪场应急救护安全演练;通过现场交流会、安全培训会和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搭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使大家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做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三)多种手段加强旅游安全宣传
一是利用报纸、网站等开展旅游安全宣传;二是结合“519中国旅游日”、消夏节、冰雪节、全省旅游大集及安全教育警示周等活动,在市内主要街路、商业网点、旅游景区悬挂宣传图片,派发宣传材料;三是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门会议,落实旅游安全宣传、刊物征订、安全知识培训等任务。四是发挥旅游企业单位直接服务游客作用,增强游客安全意识。五是在“五一”、“十一”、春节等小长假、黄金周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出行安全提示,通过专题作客电台旅游栏目,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出安全提示。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实现旅游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一)围绕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16年年初,市旅游局召开会议,对全市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分析,确定重点检查范围。一年来,围绕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与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和旅游专项督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旅游企业150余户次,实现对行业重点单位全面检查,真正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2、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旅游安全检查力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我局均提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另外,“两会”、“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治理、大整顿”期间,我局均按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对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我局积极落实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参加安全人员培训,督导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并取得较好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局还把旅游安全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4、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积极妥善处理“11.7”道路交通事故。“11.7”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局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督促金桥国际旅行社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旅游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安排2名处长跟踪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做好与新疆兵团等有关人员的沟通,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善后处理工作。针对这起交通事故,我们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
2016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旅游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圆满实现了我局年初设立安全生产目标。今后,我们要继续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大力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打造长春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