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市安委会 > 安委会工作

2017年 安全生产简报 第7期

时间:2017-08-09 00:00来源:
【字体: 打印

安全生产简报

2017年 第7期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市建委在全市开展了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工地开(复)工关、排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轨道交通、地下管廊、伊通河治理等省市重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5月12日,市建委召开了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整治大会,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局长、市轨道集团、建管中心、维管中心、润德集团、伊通河工程建设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近900人参加会议。同时,市建委通过与委内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实现“411”公示牌全覆盖,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二是从源头控制,严把工地开(复)工关。市建委成立了五个督查组,对全市开(复)工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84个施工现场,查处一般隐患155条,下达《执法建议书》12份,下达《整改指令书》24份,局部停工13个施工现场,全面停工4个施工现场,有效的杜绝了带病开工。

    三是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市建委制定了《2017年长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轨道交通、地下管廊、伊通河治理等省市重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在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建筑工地(含地铁施工)710项次,查出一般隐患208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628份,停工145个施工现场,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本期编辑:王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