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简报
2017年 第25期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 第12期)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九督查组
综合督查长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9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9督查组一行9人在省安委办相关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我市,开始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为期四天的综合督查。当日下午,市长刘长龙主持召开全市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第19督查组综合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会上,督查组副组长苏洁司长通报了本次督查的目的,副市长白绪贵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自7月份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政府层面共查出问题1,783项,已整改1,431项,整改率80.25%。企业层面共查出问题隐患10,115项,已整改10,006项,整改率98.92%。全市共出动13,839人次,监督检查企业15,001户,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90起,关闭取缔非法企业67家,停产整顿166家;行政处罚388.9万元。
7—8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0起、遇难21人,同比下降36.7%和34.4%,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保持事故总量、遇难人数、较大事故数“三个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刘长龙在会上就认真落实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主动配合好此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二、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督查组提出的各项要求,坚决服从督查组的各项安排,及时提供资料,全面准确反映真实情况。要全力为督查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做好服务,为督查工作有效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抓好整改、立说立行。以此次督查为有利契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对督查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立即动手、边督边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的责任、要求和时限,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通过一个问题的发现和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全面堵塞安全生产漏洞。
四、要迅速行动、推动长效机制建立。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等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把措施实施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安全稳定的形势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长山,市安办主任、副主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本期编辑:单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