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市安委会 > 安委会工作

市建委2017年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11-10 00:00来源:
【字体: 打印

市安委会:

  年初以来,市建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任务为主线,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有效杜绝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了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有序。前三季度,全市在建单体工程2924项,查出一般隐患、问题3485条,下达执法文书1043份,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报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7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5%和20%,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压实委党组责任。市建委党组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每季度召开委安委会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带班检查制度,每月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检查。二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在全市建筑工地设置“四一一”公示板,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周调度、月总结的方式统筹工作情况,并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措施压实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建设部门与各施工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深入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结合先进城市经验,制定长春施工安全标准,编制标准化图集,开展系列考评行动。同时开展“规范化班组”建设,明确岗位安全责任,解决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全员岗位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紧抓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一是紧抓春季开复工专项检查。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冬歇特点,对全市停建拟复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突出安全防护措施专项治理,提出“安全措施不达标不开工”的原则,共查处一般隐患118条,下达执法文书36份,停工17处,源头上杜绝了带病施工现象。二是紧抓重大工程管控。以轨道交通、地下管廊、伊通河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为重心,严格检查标准,增加检查频次,采取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等监督方式,查处一般隐患230条,下达执法文书63份,停工4处,树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安全生产的标杆作用。三是紧抓事故整改处罚。市建委对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域采取督办制度,要求事故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排查隐患,认真整改,经复核验收合格并报请省住建厅、市建委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按照安监部门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个人,今年以来,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人,二级建造师1人,拟吊销企业资质1户,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切实起到了安全事故的警醒教育作用。

  三、夯实基础,全面建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双重防控体系。一是继续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市建委已建立市—区(县)—企业三级隐患排查系统,通过网上平台,实现隐患登记—处置—验收的闭合监管模式,建立隐患排查统一台账。在长春建工等重点企业,推广使用施工现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安全隐患动态监控。二是试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制定了分级管控分级制度,合理分配监督执法力量,已对70项施工方案进行了专家论证,正在进一步建设风险防控电子地图和《防控手册》,以期达到“任务落到地图上,责任落到人头上”的目标。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体验园应用。在优秀施工项目上建立安全文化体验园,设置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体验项目,已组织近3000余人进行了体验,直观、形象的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四、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市建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并结合住建部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六部委高层建筑消防整治行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大检查情况进行严格督导。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和参加单位自查自改一般隐患1334条;市建委先后成立了7个督查检查组,抽查施工现场74个,督促整改隐患162条,调整区级建筑安全监督部门主要领导1人,有效的提升了近期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节前,市建委已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大会,总结前一阶段经验,部署双节及冬季停工前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市建委将结合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效果,全力保障冬季停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态势稳定,以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长春市建委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