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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长春市安全生产重点事项检查表》的通知

时间:2019-08-02 14:0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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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果, 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安委办组织制定了《长春市安全生产重点事项检查表》,包含通用检查表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事项,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总要求,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参照使用,如发现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

  联系人:吴迪,电话:88777075 ,电子邮箱:yjjxtc@163.com

附件:

长春市安全生产重点事项检查表(文档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