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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5 09:25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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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我市雷雨季节即将到来,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提前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刻不容缓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御雷电灾害的责任意识

  雷电灾害是一种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会产生火灾、爆炸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还会引起一系列的次生灾害和连锁反应。因气候变暖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经济社会发展也使得雷击灾害敏感性增加,近几年因雷击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增加,特别是2016年9月4日晚四平市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酒精储存罐雷击爆炸案、2020年5月16日夜辽宁省抚顺市中国石油抚顺石化三厂污水缓冲池雷击火灾案等周边和近期发生的事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6月份9月份是我市雷电灾害的高发期,各部门应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要求提前做好防御工作。

  二、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好防雷安全社会监管责任

  目前,在各类建(构)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维修检测是最有效的减灾途径,各行业要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对所属企业的建(构)筑物及设备、仪器、仪表等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防雷安全检测,确保安装的防雷装置能够发挥作用。建设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要采取措施做好自我防护,防止人体遭受雷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所属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测。特别是对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及储存场所、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设施、承载或者运行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系统等设施、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文物建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其他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设施和场所、以及一些局部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重点场所,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要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聘请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防雷安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市气象局要依法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与督促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求,依法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对检查不合格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雷电灾害防御的长效工作机制

  要加强各部门的联动与沟通协调,将雷电灾害防御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市气象局牵头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合作机制,加强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雷电防御工作提供支持。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本行业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制定本部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行政执法和雷电灾害事故调查,共同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黄秋红 吴迪  联系电话:8275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