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长安委办字〔2014〕43号
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性大范围灾害性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7月中旬到8月中旬是我市主汛期。强降雨、雷电、大风等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将明显增多。7月14日,高广滨书记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深入地开展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活动,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积极做好人员准备、物资准备和防汛预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性大范围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安委明电〔2014〕4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安委办字〔2014〕30号)要求,根据灾害性 天气发展变化情况,全面认真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性大范围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紧急通知》.doc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