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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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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长安委字〔2016〕28号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换届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换届之际,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此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坚决防范松劲情绪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级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关于加快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尤其要充分认识到换届期间时间跨度长,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多,特别是八、九、十月份是建设施工的黄金期,是每年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压力大;人事变动大,敏感因素多,可能出现思想波动、工作脱节、相互推诿等方面的问题,务必督促各级干部深刻领会君正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的指示要求,引导大家正确对待进退去留、岗位变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严抓严管、盯住看牢,确保换届期间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明确责任,坚决防范虚化问题

    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换届期间尤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动员部署、调研督导和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做好工作表率;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加强统筹,盯着抓好工作落实;其它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原则,加强对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防止责任虚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排查和预警,指导、推动下级政府和同级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三、 搞好交接,坚决防范空档现象

    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与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的衔接问题,保证工作顺利交接、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空档、脱节和漏管。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发生职务变化调整的,要及时补缺或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人员岗位变动,都要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并通知相关企业调整“四一一”社会监管公示板上的责任人,以确保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秩序不乱、力度不减,事有人做、责有人负。要通过上级领导谈话、召开相关部门(处室)参加的交接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其增强安全发展理念,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提高推动安全发展的能力,迅速进入角色。换届后,要及时对照年度工作安排、上级的最新要求以及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对今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 狠抓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要按照安全生产年度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换届期间的工作措施,严格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尤其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演练”活动,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演练、“打非治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深刻汲取“3.31”金源大市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完成重大隐患整改任务。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全部制定风险清单、岗位清单、隐患清单和分类分级,在风险防控、隐患整改上建立“一企一册”,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地触底,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抓好信息化建设,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综合监管平台的广泛使用,不断提升现代化监管能力。抓好安全生产信息专干队伍建设,强化宣传、监督和服务职能作用的发挥,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更好地推动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五、 严格追责,坚决防范侥幸心理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属地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行业领域,要约谈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换届期间,凡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力,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查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并通报党委组织部门,建议相关部门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一律给予处分,拟提拔重用的一律取消资格,该撤职查办的一律给予撤职查办,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