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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集中组织“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05 14:2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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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全省集中组织“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9]17号)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30天大决战。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附件:

长春市集中组织“迎大庆、保安全、

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实施方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经市安委会决定,从2019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深入推进全市“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集中组织“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30天大决战。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为重点,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关键,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员发动,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政治责任,超前研判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工作重点

  (一)企业层面

  1.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按照《长春市安委会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查漏洞、补短板。

  2.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

  3.全面管控安全风险。重点是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必须完好,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4.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日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5.全面加强应急管理。重点是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周密组织应急演练;必须加强岗位应急培训。

  (二)政府层面

  1.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是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要主动对标履职,分线包保,做到安全责任无缝对接。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相关要求。

  2.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3.强化安全防范。重点是针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重大风险点,必须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4.加强应急管理。重点是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情况;督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责任分工

  此次大决战的主要目的,是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大决战安全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发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为减少工作漏洞,确保决战效果,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现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行业监管(管理)、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分工。其中,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有综合监管责任,各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行业监管(管理)和专业监管责任,具体如下:

  (一)煤矿安全。煤矿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行业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的专业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煤炭行业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负责煤矿(井上)火工品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危化品使用许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业监管。

  (三)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及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面交通秩序管控的专业监管。

  (四)非煤矿山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责露天矿山和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非煤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非煤矿山火工品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建筑施工安全。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公路工程、水利设施建设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城市燃气安全。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八)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教育、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生、体育、人防等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及单位安全监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专业监管。

  (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林业和园林部门负责森林草原防火的日常安全监管。

  (十)旅游安全。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旅行社等有关旅游单位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校车安全。教育、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校车安全监管。

  (十二)金属冶炼、机械制造、涉氨制冷及粉尘涉爆企业安全。工信部门负责金属冶炼、机械制造、涉氨制冷及粉尘涉爆等企业行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三)电力企业安全。发改部门负责电力安全管理。

  (十四)城市地铁、轻轨安全。住建部门负责建设期间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水上交通及旅游船舶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及旅游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六)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发改部门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行业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负责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安监部门)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综合监管。

  (十七)民爆物品安全。工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十九)农机、农药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农药行业及渔业生产安全监管。

  (二十)水利安全。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塘坝、河道(湖泊)堤防等水利设施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一)铁路运输安全。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负责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民航安全。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民航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三)其他部门也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切实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大决战工作。

  四、工作方式

  (一)属地原则。各级政府(管委会)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大决战实施方案并迅速层层动员部署。各级政府(管委会)层层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全覆盖。

  (二)企业自查。各类企业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大决战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必须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行业(专业)检查。各级有关部门必须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决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内容清单,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大决战工作并进行督查、抽查。

  (四)联合检查。各级安委会要组织行业、专业和综合监管部门,采取“双随机”、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检查形式,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行业、企业进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五)市级督查。市安委会“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6个督导检查组,在前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基础上,要在9月30日前对所负责的区域、部门组织大决战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暗访,对前期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并于月9月30日前形成书面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办。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为确保大决战工作有效开展,市大决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大决战的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对大决战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必须严肃追究企业及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在大决战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决不姑息。

  (三)强化检查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在大决战过程中,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工作标准,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9月30日前每日上报执法检查情况,坚持“零报告”制度,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要高频次、全覆盖播报大决战开展情况,对大决战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要落实“12350”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周报送制度,于每周周四下班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决战工作情况(附件1)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方明,刘懿,88777087,88777075,电子邮箱:xtc88777092@126.com)。并于9月13日前报送大决战实施方案、10月10日前报送大决战总结报告。

附件:

长春市“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