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近期,国务院江苏盐城“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公布了《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按市领导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问责情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长春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反思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履职尽责。
二、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反思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政府监管合力。
三、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对《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四、各地、各成员单位于11月27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53412568@qq.com
附件: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问责情况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88777075)
附件: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问责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