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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元宵节”至
三月上旬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2-26 16:54来源: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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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元宵节”至三月上旬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突出烟花爆竹监管。针对元宵节前后庆祝活动,组织好群众安全集会,严厉查处“钢丝棉”“冷烟花”违规销售,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售卖、燃放和储存,避免违规过期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引发火灾、爆炸等风险。

  二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深刻吸取山东省矿山两起事故、浙江省电影院中毒事件和省内冰雪运动亡人事件教训,针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矿山、危化品、市政工程和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三要关注天气灾害预警。近日我市雨夹雪转中雪,局部地方有大雪,导致道路积雪结冰,要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做好日常交通疏导、建筑物悬冰处理等工作,提前部署措施落实

  四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应急值守规定,在“两会”期间加大值守力度,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消防、森防等救援队伍进入应急备勤状态,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响应,有力应对。

  五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属地和成员单位要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的迅捷便利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抖音、今日头条、微信等社会影响广泛的应用软件上设立官方号,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不断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附件:关于印发<“元宵节”至三月上旬安全风险提示>的通

     知(吉安委办〔2021〕53号)

 

 

                            

 

                             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联系人:王洪刚  联系电话:88778021)

附件:

关于印发《“元宵节”至三月上旬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