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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5-21 16:33来源:规划科技和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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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加强对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就开展我市普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9项重点工程中的首位工程,是习近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理念的一次重要实践,是防灾减灾救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普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全力以赴,确保完成普查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综合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官微、自媒体和短视频等媒体传播矩阵和立体传播优势,充分利用各类传媒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公益宣传等方式对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提高风险普查新闻舆论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宣传到位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策划、合理安排,针对普查工作不同时段、不同行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确定工作重点,重点的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到位,营造普查氛围。

  四、抓好典型,总结经验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发掘风险普查工作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创新思路,全面总结宣传普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指导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做好宣传资料的领取、制作工作

做好普查宣传活动,省普查办印制了一批宣传手册传海报,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近日指派人员领取宣传资料,资料分配数量及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厅下发的宣传资料数量有限,各地、各单位可自行翻印领取的宣传资料(电子版另行转发)也可根据宣传工作需要自行设计印制宣传资料

                 

                               长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517日

  (联系人:徐智超 联系电话:8877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