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防震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关工作,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市已划定建设应急避难场所103处。按照“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基本方针,首批32处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将于明年三月底前实现可视化管理,第二批47处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将于明年十二月底前实现可视化管理。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已建和新建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全部纳入数据库,实现可视化管理,以此满足全市群众特殊时期紧急避险和临时安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