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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培训机构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0-26 09:04来源:教育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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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和《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近期会同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内部分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教学、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验、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座谈、现场提问等形式进行,总体来看,各安全培训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重培训质量,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各机构软硬件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特别针对防疫工作能做实做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突出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为在疫情期间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安全培训机构基础建设仍然薄弱。有的安全培训机构教学场所不独立、不固定,存在与办公场所混用现象,理论培训场地不能同时满足60人以上培训需要;有的培训机构教室、实训教室分散,不利于开展培训工作;有的缺少实验演示、操作装备设施,实操教室利用率低、可操作性差,实操课没有记录。有培训机构在实训设备返厂维修情况下仍在开展相关科目培训。

  (二)部分安全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不规范。个别安全培训机构没有严格按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组织教学,并且制定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实际不符,有在同一时间、同一场地开展多工种、多期培训现象,不能满足实际培训要求。有机构使用未报告教师参与教学,随意删减培训内容和学时,培训现场未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备查,特别是特种作业培训学时不足问题尤为突出。

  (三)部分安全培训机构对学员管理不严。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安全培训机构学员签到管理混乱,未按时签到、签到不全或代签现象比较普遍。有机构没有建立对学员的管理制度,对学员约束性不强,不能保证培训时长达到国家要求。并且发现有个别安全培训机构代替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机构提出考试申请的现象。

  (四)部分安全培训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有安全培训机构没有按要求建立教师档案、培训档案和学员档案,相关档案记录没有当事人签字、没有注明时间,责任不明、管理松懈。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自查自改。各安全培训机构要对照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培训要求,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做实做细安全培训基础工作。市应急局已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考试申请不予受理,同时要求相关县(市)区应急局下达整改指令。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做好上述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整改工作,整改到位出具复查意见书后,相关机构方可向市局提出考试申请。

  (二)完善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安全培训机构要切实把自身基础建设作为求生存、谋发展的一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投入,严格按照培训条件要求,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尤其要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通过规范签到、考勤和请假等制度,督促学员按时、足时上课。要严格依照培训大纲开展教学,优化师资结构和课程设置,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思路,丰富教学手段。要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师资场地抓好培训工作实施。培训计划制定后要在培训前上报市应急局和属地应急局,市应急局将以各机构培训计划作为依据合理安排培训考试工作。安全培训机构在开班后或者开班结束后上报培训计划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三)严格疫情防控,鼓励线上培训。各安全培训机构要继续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对所有学员进行风险地区旅居史和途径情况进行筛查,提前掌握近期活动轨迹,不符合条件者禁止参加考试,同时安全培训机构签署筛查核实情况承诺书。在培训过程中鼓励开展线上培训,依托链工宝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提高线上学习效果,确保学员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四)严格机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的日常督查,指导、监督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以安全培训机构不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无资质、超资质范围、变相出借资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违禁”的安全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刘懿  联系电话:8877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