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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时间:2021-06-03 10:22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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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规定,长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标准化评审专家对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名单见附件)依据《长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整改复查等程序。

  经评审确认,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1. 吉林省巨发金属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机械)

2. 楚天华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机械)

3. 长春一汽延锋伟世通电子有限公司(轻工)

4. 长春吉大东荣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轻工)

5. 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轻工)

6.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轻工)

7.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轻工)

8. 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其他)

9. 吉林省顺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他)

10. 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11. 吉林省永晟燃气安装开发有限公司(其他)

12. 中储粮吉林开安直属库有限公司(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