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市应急局 > 通知公告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6 08:35来源: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安监)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抓好节后复工复产生产安全等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安全。当前正处于疫情防范和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更需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安全生产防范监管和警示教育,实现复工与安全生产“两促进、两不误”。

  二、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警示教育工作。据新华网报道,2月29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一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经核实,事故发生时井下有22人。经过抢险救援,有17人安全升井,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合肥市应急管理局通报,2月25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3月4日,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环保设施施工,外包单位施工时塑料材质的环保设施爆裂,引发施工人员高处坠落,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

  各危化企业要剖析近期典型事故成因,吸取事故教训,引导管理人员充分认识“没有安全生产这个‘1’,其它都是‘0’”的辩证关系,进一步从思想、行为、制度、管理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要广泛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求全市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针对开工安全要点等进行全员再培训、再教育,建立培训教育台帐,留有影像资料。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进一步防控节后复工复产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将所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于3月30日前报市应急局危化处。

  联系人:张小奇

  联系电话:88777092

  联系邮箱:ajwh1412@163.com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