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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联塑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时间:2021-02-22 13:27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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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规定按照长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规定,长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标准化评审专家长春联塑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依据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整改复查等程序。

  经评审确认,长春联塑实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1210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1. 长春联塑实业有限公司(轻工)

2. 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轻工)

3. 吉林省服装总公司(轻工)

4. 长春安冶油品有限公司(轻工)

5. 长春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冶金)

6. 伊思灵华泰汽车座椅(长春)有限公司(机械)

7.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