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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领域
专项整治期间问题线索及投诉举报途径

时间:2023-05-31 16:56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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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线索

  (一)选择性执法问题一是同案不同罚。二是有案不立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三是接到相关部门通知或相关领导提出执法要求时才开展执法活动,平时疏于管理。四是对安全条件好的企业执法检查频次高。五是不依法履行职责,发现问题隐患不处理或选择性处理,行政执法缺位等怠于履行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一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 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二是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 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三是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三)“人情”执法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弄虚作假办人情案、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二是公职人员说情打招呼或插手案件办理。三是执法中发现问题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四)“钓鱼”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人员隐瞒身份故意引诱当事人违法,或者行政执法人员与他人配合,引诱当事人违法的问题。

  (五)多头执法问题一是未有效制定实施执法检查计划,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二是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政执法检查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报送检查计划,或报送检查计划后不经审定,随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问题。

  (六)粗暴执法问题一是对行政相对人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态度生、冷、硬、横。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是正式执法人员少于2人,不表明身份,不使用文明用语,辅助人员滥执法。三是不履行监管职责,对县、乡级行业领域内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失察、监管不力的问题。

  (七)小错重罚问题一是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按顶格处罚或处罚过重等执法不公问题。二是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三是不推行“柔性执法”,不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问题。

  (八)其他行政执法问题。一是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二是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准确、不清楚。三是调查取证不实,证据种类单一、形式不合法、重主观轻客观。四是适用法律标准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五是重大执法决定不经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7090

  三、投诉举报电子邮箱:1476708412@qq.com

  四、投诉举报信箱:应急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局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