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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3-04 14:13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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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长春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班子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局理论中心组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法治意识、筑牢理论根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二是开展会前学法。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前,先后5次组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学习研讨防灾减灾、改革等方面法律规定三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开展述法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思想,提升法治能力。四是完善法制机制。先后研究出台了《长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管理制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督办工作制度》《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较重以上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文件,完善应急管理法制机制措施。五是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理念。六是强化执法培训。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52人次,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强力推进用电、消防、燃气、道路交通、城市违法建设、电气焊作业、矿山、危化、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12个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全市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65万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138项。二是扎实抓好重点监管。矿山方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实现了“零冲击”“零突出”目标。开展矿山标准化达标创建,3处生产煤矿、3处非煤矿山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3处改扩建煤矿开工建设达到了二级标准要求。其他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评达到了三级标准。危化品方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完成16户重大危险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和7户油气储存企业“风险管控平台”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44户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安全体检,对全市1178户危化品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工贸方面,紧盯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高危风险,压茬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实施正向激励,开展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完成达标创建43户,发放专项奖励36万元。三是周密防御应对自然灾害。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全面落实包山头、包地块、包人头“三包”机制,做到“定人、定地块、定职责”不间断开展“战役式”禁火活动实现连续4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力抓好防汛抗旱,落实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加强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泄流调蓄、内涝防范、物资储备、力量调配、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成功应对榆树拉林河发生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实现人员零伤亡。是不断提升法治信息化水平依托长春城市智能体数字底座,整合各领域、各部门、各层级数据资源,初步建成集研(风险研判)、管(监督管理)、控(监控预警)、应(应急指挥)四大功能板块、十大专项应用系统的市级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五是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与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印发了《长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六是加强有奖举报。修订印发了《长春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管理制度》,搭建举报平台,降低奖励门槛,优化举报流程,及时兑现奖金,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协同联动,依法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修订了《长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长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拟制了《长春市应急局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并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安全生产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能够及时共享和处理。二是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制定计划并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演练计划开展演练,全市共完成各级各类应急演练7560场,其中省、市级重点演练完成28场。制作了十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地震、防踩踏应急演练方案(模版)印发给各地各部门。三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优选并命名25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在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强化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区域风险协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救援联动合力,加强灾害事故、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制约监督,扎实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制发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煤矿、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培训机构和工贸共159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其中重点检查企业112,一般检查(双随机方式)企业472023年度已完成计划内全部监督检查任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制发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并公示了《长春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期间问题线索及投诉举报途径》,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调阅全市应急系统近三年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共计150本,会同局法律顾问对所有案卷进行审查,下发通报并督促整改。三是严格局内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局内28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针对证据不全面及笔录问询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其中8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强化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每月调度统计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情况,核查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对“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警示通报。2023年度,全市共计检查企业5120次,处罚企业503次,处罚金额1169万余元,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本落实到位,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严格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场所液体燃料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春市地震应急预案》《长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二是严格落实涉法事项审查。组织局法律顾问经常性参与到我局涉法事项审查工作中2023年,对市司法及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征求应急管理部门的37份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认真研究并按时反馈意见建议对局内的50份涉法合同400余件宣传事项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依规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应急管理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营商环境举措。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13项措施(试行)》,着力充分体现尊企、安企、护企,坚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确保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效益双提升。二是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发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察暗访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5个营商环境专项督导组及14个检查组,分别对应急系统审批发证企业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我市近两年完成的评价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已检查的95户企业和已抽查的25评价报告中未发现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组织专人对近两年来应急管理系统发放行政许可证的企业和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的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已回访的760户企业及个人中共收到5条意见建议,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组织研究优化措施和解决办法并逐项反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23年,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个别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2024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地依法抓好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多做应急贡献。

  一是着力加强法治体系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办理程序、执法考评、执法监督和责任倒查等制度。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及《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完成《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案卷考评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着力做好涉法事项审查。对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采购招投标文书等涉法事项,会同法律顾问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建议,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对每一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四是着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各级有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的要求,围绕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持续组织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局将继续立足工作职责,坚持服务靠前多措并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助力阳光政务建设。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着力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营商环境。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王思斯  联系电话:8877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