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应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执法普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长春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率先垂范,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开展会前学法。印发《长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局党委会会前学法7次,由各处室负责人轮流领学与各自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推动法治应急建设,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完成并上报了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二)强化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会同公检法联合印发《长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全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工作,2024年度,行政转刑事案件1件;印发《长春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规范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加强办案全流程监督;印发《长春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试行)》,完善评议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加强对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二是开展系统内案卷评查。下发《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系统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调取了行政执法案卷49册(行政处罚卷39册、行政许可卷10册)进行集中评查,并根据评查结果,下发《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三是严格局内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对局内的15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其中5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确保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四是组织放权附能调研评估。对6个赋权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的县(市)区局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县(市)区局开展下放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工作,截止目前6个县(市)区均已开展自评。五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指导各执法业务处室全面使用“我要执法APP”,落实执法检查事前备案,年初以来共开展执法检查备案131件,同时指导各相关执法业务处室开展联合执法,上下级协同执法、联动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减少涉企检查次数;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按照数据归集公示标准,集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度,我局共上报行政审批47件,行政处罚15件。
(三)合法依规,确保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依据。参照应急部和省应急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了长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我局480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新增7项,取消7项,调整107项。二是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我局相关涉法事务提供审查和咨询服务,确保局法律顾问经常性参与到我局涉法事项审查工作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把好各项涉法事务法审关的重要作用,助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2024年度,局法律顾问审核合同4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
(四)多措并举,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开展隐患源头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全市28.6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阀管”改造、20.2万户管道燃气“阀管灶”改造和年内1111.56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累计打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10921处;拆除违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匾24379处,从源头上整治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市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压茬开展九次专项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行动,年内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75户次,排查整改隐患5291项,其中重大隐患113项。从11月开始每周一个重点领域开展“周三常态化夜查”活动,持续传导压力,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三是高频开展督导检查。先后下发安全提示函、警示通报62期,约谈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120余人次。市安委办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5轮巡查,会同市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指导11次,下发隐患排查通报26期,督办函2期。四是有效应对灾情险情。面对异常严峻防汛形势,及时处置险情379处,加筑堤防107公里,转移群众1.6万人,确保4轮洪峰平安过境,实现群众无伤亡、堤防无决口、水库无垮坝。开展重点防火时段“战役式”禁火行动,全市连续4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建立“五停”“五断”工作措施,有效应对了冰冻雨雪、低温寒潮等极端天气。
(五)联动共享,抓好生产安全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一是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指导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17个县(市)区、开发区制定完成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制定2024年度市级应急演练计划,并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演练计划开展演练,完成了28场省、市级应急演练,包含了煤矿井下救援、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风、燃气事故、地铁施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等应急演练;与市财政局联合命名了包含煤矿、危化、森林消防、防汛、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等领域的25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计1400余人。二是完善新闻舆论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应急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模板》,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灾害事故新闻舆论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实时调控管控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舆情,主动发声、正面引导、解疑释惑、辟除谣言,稳妥化解舆论危机。
(六)抓好宣培,助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一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吉林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组织全市1818名应急管理干部开展线上学习,完成“党纪学习教育网上专题培训班”“星火计划”等专题学习班。完成市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局138人均考试合格,获得取证资格。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组织全市17个县(市)区、开发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培训”活动,覆盖企业131531户,进一步推动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力提升安全宣传覆盖面、精准度、实效性。三是落实安全知识科普。依托长春应急管理新媒体矩阵,高频发布汛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等安全知识科普及安全提示,全年各类视频号发布视频1100余条,各类新媒体平台浏览量共计260万次,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24年,我局在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工作方面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二是精准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仍然不足。202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科技赋能为支撑,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奋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应急法治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长春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及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评议考核,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着力做好涉法事项审查。对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采购招投标文书等涉法事项,会同法律顾问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建议,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对每一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四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各级有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的要求,围绕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持续组织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借助长春应急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警示教育的宣传广度,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素质。
五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立足工作职责,坚持服务靠前,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全力以赴强服务、优环境、促发展,助推企业跑出“加速度”,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初审:王思斯
复审:王建忠
终审: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