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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物业私拉电缆,楼道不配灭火器严重火灾隐患
    消除火灾隐患,还业主一个安全空间。
    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一、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安全距离不足​
    1.​条例依据​:架空绝缘线路与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应≥0.2米(《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第二十三条)。
    2.​违规事实​: 
    1.图1中电缆紧贴阳台墙面及管道敷设,未保持0.2米安全距离;
    2.图2中电缆横向跨越外立面,可能因风力摆动导致与窗户、墙体摩擦,存在绝缘层破损风险。
    ​防护措施缺失​
    2.
    1.​条例依据​:电缆穿越建筑物时应穿金属管保护,并做好防火封堵(《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
    2.​违规事实​: 
    1.电缆直接裸露绑扎,未使用防护套管;
    2.管道与电缆交界处无防火泥封堵(图1白色管道与电缆间缝隙可见)。

    ​二、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防火分隔不达标​
    1.​规范依据​:电缆穿越墙体、楼板时需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第10.2.3条)。
    2.​违规事实​: 
    1.电缆与管道、墙体间存在空隙(图1绿色绳绑扎处),未使用防火包或防火泥密封,火灾时可能成为火势蔓延通道。


    易燃物邻近风险​
    ​规范依据​:电缆与可燃物(如阳台堆物)距离应≥0.5米,阳台里面就是燃气灶台,和烟机油烟混合物即有火灾风险(第10.2.5条)。
    1.​潜在风险​: 
    1.图1中电缆下方墙皮脱落,若阳台堆放可燃物品,易引燃。

    ​三、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电缆固定不规范​
    ​规范依据​:电缆应使用专用夹具固定,禁止使用非绝缘材料绑扎(第7.2.23条)。
    违规事实​: 
    1、图1中电缆与管道用绿色绳子捆绑,可能磨损绝缘层;
    2、图2中外墙电缆仅简单绑扎,无防松动措施。应该设置走线槽保护,并距墙≥0.2米,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走地下电缆。
    3、雨天墙外挑檐腰线存水,将电缆泡在水中,极易引起触电事故;
    4、现在电缆从2019年10月到现在已经6年了,外面的橡胶风化严重,本来这种线缆就是临时措施作
    规范依据​:户外电缆需耐紫外线、防老化(第5.1.3条)。
    潜在风险​: 
    1.图2中电缆长期暴露于日晒雨淋,可能加速绝缘层老化。

    ​四、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权)​​
    ​侵权事实​: 
    o电缆紧邻业主窗户(图2),可能产生电磁辐射或运行噪音,干扰相邻住户生活;
    o外墙电缆影响建筑美观,降低相邻物业价值。
    1、提请有关部门尽快进行整改。尽快解决安全风险。
    2025年4月20 日
    2、全小区17栋楼没有按照
    2025-04-20 18:54:54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回复。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2025-04-24 16:16:43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