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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安监局组织街、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时间:2011-08-12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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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安监局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结合《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精神,让企业安全意识尽快树立起来,让企业主体责任尽快担负起来,8月1日开始,组织各街、镇安监站长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为基层和企业及时了解当前安全生产事态,迅速掌握《通知》规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奠定了基础。

此次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从8月1日开始—12日结束,分4天32学时,要求各街、镇培训到社区兼职的安全人员、企业培训到从业人员,使企业负责人了解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企业从业人员知道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打造安全环境。培训的重点内容为:一是解读《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二是继续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工作的通知》;三是了解长春市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四是汛期企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防范的重点问题。

为了把此次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提高安监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深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的了解和掌握,宽城区安监局将印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规定2000册,在培训期间发放各社区及各企业,同时下发区安委会关于宽城区群英街道在汛期来临之际,为安监站配备电动摩托车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简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