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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时间:2011-08-12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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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贯彻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长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的通知》(长安委办字[2011]26号)精神,宽城区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大检查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单位)全面自查,各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区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区安委会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范围是全区所有区域、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交通运输、道路桥梁、建筑施工、旅游、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兰家镇,团山街道、柳影街道等地区;突出检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企业、墙体材料(砖、瓦)厂企业、较大规模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企业。

区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督查方案,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加大检查力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顿,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期限、责任、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下人员撤离和抢险救灾演练,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遇突发情况迅速、及时、准确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准确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将检查情况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做日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形成专报通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