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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

时间:2016-07-04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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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长安监管字〔2016〕37号


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

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

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至各烟花爆竹企业, 并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