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长安监管字〔2016〕37号
转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
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
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至各烟花爆竹企业, 并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