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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45期 我市举办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安全干部业务培训

时间:2006-09-01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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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是今年初实施的《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明确要求。为了解决基层安全干部队伍新、业务知识不熟等问题。8月31日,市安监局组织167名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市安监局郑光宇副局长在开班仪式上做了动员讲话,并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和理论基础的专业人员授课,重点讲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安全检查方法及企业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参训学员普遍反映培训班及时、必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通过培训,使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为基层安全干部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