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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05-07-19 00: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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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长安监管字〔2005〕20号〕                           签发人:王学民


  转发国家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督促生产

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安监总厅字〔2005〕43号),省安全监管局转发了此通知(吉安监管救援字[2005]143号 )。现将这两个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非常紧迫和重要的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尽快制定和完善本地和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好演练,各单位要建立起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数据库,以电子文档和文件两种形式于9月10日前报市局救援办。

  二、各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开展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9月10日前一并报到市局救援办。

  联系人:何新宇

  电 话(传真):8968265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