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市金属冶炼企业: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举办一期全市金属冶炼企业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5日(周四)至6日(周五),市区参培人员9月5日(周四)8:00报到,外县参培人员9月4日(周三)15:00-1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报到地点)
长春市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公寓),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街路3278号。(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乘坐轻轨3号线、4号线均可到达)
三、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工贸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监管工作的科长和具体监管人员1-2人;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负责工贸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监管工作的科长或具体监管人员1人;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1-2人。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
(二)学习宣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改);
(三)学习宣贯《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四)2019年专家隐患排查服务发现共性问题及整改;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辖区人员报名工作,统一将《报名回执表》(附件)于9月2日15:00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二)为保证培训效果,请各单位选派责任心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培训。
(三)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支付。长春市城区内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安全生产基础处联系人:赵迪 18943676111
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于杰 13324316778
邮 箱:aj88777073@163.com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培训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