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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举办全市金属冶炼企业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8-30 16: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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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市金属冶炼企业: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举办一期全市金属冶炼企业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5日(周四)至6日(周五),市区参培人员9月5日(周四)8:00报到,外县参培人员9月4日(周三)15:00-1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报到地点)

  长春市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公寓),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街路3278号。(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乘坐轻轨3号线、4号线均可到达)

  三、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工贸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监管工作的科长和具体监管人员1-2人;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负责工贸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监管工作的科长或具体监管人员1人;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1-2人。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

  (二)学习宣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改);

  (三)学习宣贯《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四)2019年专家隐患排查服务发现共性问题及整改;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辖区人员报名工作,统一将《报名回执表》(附件)于9月2日15:00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二)为保证培训效果,请各单位选派责任心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培训。

  (三)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支付。长春市城区内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安全生产基础处联系人:赵迪 18943676111

  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于杰 13324316778

  邮  箱:aj88777073@163.com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培训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