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油站规范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础管理
按照《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长应急〔2020〕6号)要求,检查内业管理相关内容(见附件1)。
(二)现场管理
重点从选址和总平面图布置、油罐、加油机、通气管、建筑物、电气、防雷、防静电、防渗措施、消防、安全标志、卸油、加油等几方面检查加油站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见附件2)。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自4月7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4月7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安监)局安排部署属地所有加油站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改(4月8日至4月12日)。各加油站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及安全检查表,对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项建立台账,逐项整治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密、细致,确保隐患整治彻底、无反弹。
(三)抽查检查(4月13日至4月24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检查,市应急局随机抽查。
(四)总结提高(4月25日至4月30日)。各加油站要针对自查和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整改力度,确保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同时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消除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严格处罚。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推动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调度,闭环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要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要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按时组织隐患整改复查。4月2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应急局危化处。
附件:1.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2.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88777072)
附件:
1.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2.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表.docx